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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廖珮妤╱台北報導英文檢定】
衛福部近來力推延宕10年的《醫療糾紛法》草案,希望立法院本會期中能三讀通過。其中,正反意見最懸殊的醫療事故補償、風險分擔金,不少民眾相當贊成,認為可免於打訴訟的負擔。不過部分基層醫師則是持續反彈,擔心此法造成醫療人員負擔,也無助改善醫病關係。
台北榮總產婦事件,近日又引起《醫糾法》討論,目前網路串聯抵制該法的人數,已達3萬8000多人。「堅決反對衛福部版本《醫糾法》草案」活動發起人之一、萬芳醫院外科部副主任李紹榕表示,《醫糾法》本意是要協助醫師,台中 學英文如今卻完全偏向病方團體,不分青紅皂白的賠償,就是在預設醫師錯誤。
李紹榕認為,醫療事故風險分擔金雖是規定由醫院支付,但站在老闆的立場,用肚臍想也知道,費用一定是轉嫁到醫療人員身上,也許不是最直接的扣薪,而是來自研究費用、福利費用縮減等。
此外,李紹榕說,以近期北榮產婦的例子,病家遇到事件,並未循一般管道調解,而是直接訴諸立委、媒體,還求償2000萬元,這樣看來,即便《醫糾法》上路,病家也不會採用。
衛福部主秘石崇良表示,會持續利用各種管道和英文單字卡基層醫師溝通,《醫糾法》保障的是醫師、病人雙方權益,希望盡早平息事件,讓雙方對話,而不用經歷訴訟的折磨。
衛福部統計,去年法院審理550件醫療糾紛,其中8成以上病家告醫師刑事責任,平均一審就要耗時3年。石崇良說,過去資料顯示,醫療訴訟中有80%的醫師,最後都判定無過失,《醫糾法》想解決訴訟耗時的問題。
至於醫療風險分擔金,石崇良指出,這僅佔醫院營收的千分之1,以年收10億元的大醫院來說,只要負擔100萬元,整體影響不大。
民眾廖先生說,《醫糾法》有存在必要,因每個人都會生病,也可能遇上不可預知的醫療糾紛,相較醫師,民眾掌握的知識、資訊都很有限,希望有所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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